*廢柴的新廢言:

嬌蕉包道歉賠錢 愛馬仕商標侵權戰落幕,今天新聞報出來了,嬌蕉包果然確定侵權,所以補一下2011/04/08 我寫的文。

 

B (11)  

今天台灣品牌嬌蕉包踢到鐵板---愛馬仕對「嬌蕉包」執行假扣押必須月內提告(廢柴第一次追到這麼新的新聞啊~~~感動㊣)



˙柏金包跟嬌蕉包的模樣:

 
 
  B (20)  B (19)

嬌蕉包將整個Hermès柏金包的圖樣印到帆布袋上,然後更動了Hermès著名的馬車商標。

˙商標比較:

B (21)
這是原本的商標,後來好像已經改成了兔子拉香蕉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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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抄襲』、『模仿』、『再造』、『巧合』這四種情況到底該如何界定?


今天這篇可以說是上次我們相認吧!---相似圖片大集合的姊妹篇,同樣是跟大家分享一下廢柴亂逛之後的發現。



*廢柴(畫蛇添足的)名詞解釋:


˙抄襲弄得跟原版幾乎一模一樣(還覺得自己有創新),把別人的當成自己的,但有時候因為沒那個能力還硬抄,搞得品質低落。
 
Ex:各種領域的盜版,如名牌的仿冒品或某些綜藝節目。


˙模仿光明正大地仿照原本的人事物,也不諱言就是在模仿誰。

Ex:全民最大黨,但根據最近的事件看來,模仿雖有趣,還是要有一個底限。


˙再造擷取原版的精神,重新製做成自己的東西。

Ex:宋祁的作品〈鷓鴣天〉,詞句一半以上脫胎自別人的作品,但是由於運用得太過巧妙,不但沒人出面指責反而奉為佳作,堪稱史上最厲害『抄人』。


˙巧合此乃每個人被指控抄襲時最愛用的說詞,但是巧合之所以是巧合,是因為巧合不會一再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的OK?

Ex:警察抓到跟自己同名的小偷
 

以上就是廢柴對這四種情形的認知。



當我們看的攝影作品量累積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此時你就會發現很多似曾相識的情形,尤其是在『姿勢』方面,除了最常見的『啊,我頭好痛』(雙手或單手摸頭再擺出個迷離誘人的表情之類的)之外,還有很多經典姿勢。
 

嬌蕉包並不貴,兩千塊有找,價錢跟真的柏金包天差地別,有人說他們是創意,有人說他們是侵權,我個人覺得最關鍵的點就在於『是否有營利行為』。



這個事件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嬌蕉包到底有沒有違反商標法以及著作權法?


如果只是惡搞一下,開個玩笑我覺得無傷大雅,因為早已有不少人這麼做過了,但是今天他們是有營利行為的,會讓我覺得他們是仗著柏金包的名氣在賺錢(事實上也真的如此,如果上面印的是菜市場阿嬤包我想應該不會有人想買,我阿嬤就有好幾個了嘛!啊不過之前阿嬤包也的確是有流行過),Hermès會大動作保護自己的品牌情有可原。


大家覺得嬌蕉包到底有沒有侵犯到Hermès的權益呢? 

*廢柴的廢言:『啊,我頭好痛!』這招實在是好用到不行,以後有空來做個特輯XDDD。

*廢柴的新廢言:結果我隔了一年半以上才寫,嘖嘖。
 

除了再度跟大家分享相似圖片之外,還要跟大家稍微聊一下九令。(叫她『蔡依林』感覺對她很陌生,叫她『Jolin』又感覺太親暱,所以折衷為『九令』。不過廢柴更實際的理由是因為『九令』比『蔡依林』跟『Jolin』更容易打,so-----------)
 


------------------------------喇了這麼多之終於進入正文之隔線-----------------------


˙雙面Gisele:就由Gisele來開場吧! 

 
B (5)B (6)
 
《Vogue Nippon》2011年一月號的Gisele,我說過她修得很厲害㊣  & 《Muse Magazine》2011年春季刊的Gisele。


有這麼一瞬間我以為這兩張是同一張照片,只是一個修過頭,一個很自然,因為Gisele的姿勢跟身上穿的皮草幾乎是一樣的(只有髮型跟衣服有微妙不同),不過大家應該也看得出來哪一個的效果比較好吧!



˙糾纏不休:
 
B (15)B (18) 

Karlie為《Numéro》拍攝的作品 & JYJ宣傳照。

 B (16)B (17)
我先是看到Karlie這個令人印象深刻的『黑寡婦』作品,身材修長的Karlie穿著優雅的服飾與線交纏,相當冷艷動人。


B (10)  
而後看到JYJ的官方宣傳照,第一眼就看到照片中那些我相當熟悉的線。


兩方比較起來,我更喜歡Karlie照片裡頭的光影變化。
 

 

˙橘髮魔女:

B (24)

最近南韓女子團體f(x)要發行正規專輯,然後放出了這張宣傳照-------------染成橘紅髮色的團員Krystal。
 

當下廢柴只有一個強烈的想法:『等一下!這個照片的感覺到底是在哪裡看過?


B (23)
 『啊!富江。』


B (24)B (23)
Krystal & 富江


造型師八成看過富江(誤),我愛富江啊~~~恐怖漫畫界當中永遠的不死女王㊣
 
  
*廢柴的新廢言:結果金子也出現了~~~


*同場加映:兩則關於九令的舊聞(OP啦OP)


我想九令是台灣目前最具代表性的女偶像歌手之一,大家提起她除了想到『動感舞后』之外,還常常會想到不太名譽的『抄襲天后』,啊,當然還有『個人意見』(他對九令超有愛啊~~~)。


今天寫這篇沒有要罵那些偶像的意思,只是有感而發,之前廢柴也說過每當抄襲事件發生,首當其衝的都是偶像本人而非幕後團隊,對偶像來說實在很不公平,所以特寫此篇。


對於抄襲的指控,有些人抱持的論點跟薛家燕一樣:『就跟跑步、游泳一樣,還不是你做什麼他做什麼,抗議無效


但在我的認知中,演藝圈是個講創意的地方,拿別人的點子重製可不算什麼創意,頂多是再利用吧!(而且還不是利用得很好㊣)


以下跟大家舉例說明,這兩件事之前很多強大的網友都已經發現了,我發現之後也不知道到該選什麼時機PO,那麼就擇日不如撞日吧!


B (26)
這是九令的『花蝴蝶』宣傳照。
 


而後當我在搜尋《Numéro》的照片的時候………

B (25)
咦?我上次好像也看到有人以同樣的姿勢被踹飛(沒誤)。



查了一下時間,《Numéro》的照片早了很多,九令宣傳照的攝影師,台灣有人在看《Numéro》的賀謀!



然後九令的『大丈夫』MV。(1分20秒左右)

基本上大家應該很清楚這個MV到底是學了誰,廢柴也曾經介紹過,Agyness Deyn為Jean Paul Gaultier拍攝的香水廣告。
 
 
 
九令的MV導演,台灣人沒瞎賀謀? 這個MV被爆出抄襲之後,後來的MV好像就剪掉了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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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造型什麼的被說是抄襲我懶得再辯,因為那是服裝師跟造型師不做功課的後果(或者應該說功課『參考』得太徹底㊣)

結論就是,導演、攝影師、造型師、髮型師、設計師、經紀人、發言人、隔壁老王,這些真的不是巧合賀謀?


*廢柴的廢言:以上就是以前亂逛的成果,其實我原本只是想貼富江跟Krystal這兩張比對圖,結果不知道為什麼文章就發展成這樣了……………(掩面)


謝謝觀賞,不要再罵九令抄襲了!(但是真的可以說她穿的衣服很詭異㊣,詳見個人意見~~~)



*圖片來源:

˙Hermès官網:http://www.hermes.com/

˙嬌蕉包官網:http://www.bananatw.com/或見圖上網址

˙Gisele封面:http://models.com/

˙《Numéro》官網:http://www.numero-magazine.com/

˙SM官網:http://www.smtown.com/

˙JYJ官網:http://c-jes.com/w/home

˙華納官網--蔡依林:http://www.warnermusic.com.tw/artist/jolin


*廢柴的新廢言: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我在天空的這篇有漏圖,字也亂跳,所以這篇是依照原稿重寫的,因此跟舊篇會有一點點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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